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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天文台警告及信号资料库

香港天文台香港天文台警告及信号资料库

1931至1972年间,5、6、7和8号信号分别用作表示西北、西南、东北及东南方向的烈风信号。为免公众误解,由1973年1月1日起,5至8号信号分别由8号西北、8号西南、8号东北及8号东南信号所替代。本资料库所显示于1946至1972年间的8号西北、8号西南、8号东北及8号东南信号实则为当时的5至8号风球。

本资料库所显示的 3* 实则为于1950年1月1日至1956年4月14日期间香港所采用的「本地强风信号」。该信号的警报范围包括季侯风及强度较低的热带气旋所引致的强风。而「强烈季侯风信号」和「热带气旋3号强风信号」于1956年4月15日推出,以区分由季候风和热带气旋所引致的强风警报。

[夏]在开始时间栏或终结时间栏表示夏令时间, 即香港时间 + 1 小时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