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月至3月
本季度並沒有新增的個案。
2020年4月至6月
2020年7月至9月
2020年10月至12月
注意:披露記錄並不包括以下索取資料要求:個別人士/公司索取其本身的資料或與其有關的投訴個案的資料;索取已公布的資料;及索取可透過收費服務取得的資料。